黑龙江伊春孙某,捡到一张银行卡,一个举动

一女子捡到一张银行卡,卡上附有密码,以为天降横财的她将卡内元悉数取出,却没想这举动把自己送进了局子。

近日,黑龙江伊春一女子孙某外出遛弯时,无意间捡到了一个卡套,套内有一张银行卡,并附有一张写着数字的黄纸,孙某并没有选择上交银行或派出所,而是将卡带回了家。第二天,孙某来到了银行自助取款机前,尝试把黄纸上的数字当作密码输入了取款机,没想到竟然正确,然后就把卡内的余元全部取走。

此时银行卡丢失的王女士发现卡不见了,于是前往银行,却被银行告知卡内的钱已经被取走,王女士只能选择报警。民警调取银行卡流水及银行监控后,立即确定了孙某就是盗走王女士卡内现金的人。随后,孙某就被警方抓捕,在审讯期间,孙某并不认为自己违法,不断强调“这是捡的钱,不是偷的”。但事实是,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,银行卡好比是房子的钥匙,孙某捡了别人的钥匙,然后窃取了别人的钱财。最终,孙某归还了银行卡以及元现金,因其有自首情节,金额也并不大,被公安取保候审。

拾金不昧是美德,捡到东西占为己有是无德,同时更是违法行为,要接受法律的制裁。如果大家遗失了东西,也不要慌张,交由警察处理,个人的财产就算遗失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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